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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社科办《关于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第一轮建设进行到期验收的通知》
来源:作者:刘正平上传时间:2014-03-31

各有关单位:

我市2011年设立的第一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(以下简称“市社科基地”)第一轮建设周期即将到期,根据《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市社科规划办决定对第一批市社科基地开展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 验收对象

我办20115月认定的第一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(名单见附件1)。

二、  验收内容

对照《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》,重点对基地第一轮建设的目标实现情况、20112013年市社科规划基地立项项目的完成情况、科研取得的标志性成果,以及基地在团队建设、资料信息库建设、建立保证“机构开放、人员流动、内外联合、竞争创新”的科研运行机制、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验收,同时考察下一轮周期建设的基本思路、主攻方向、主要措施、研究项目设计等。

三、验收方式与程序

本次基地验收采取报送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由我办负责组织和实施,各基地主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协助。

实地考察程序如下:1、基地汇报(20分钟); 2、验收组查阅资料、质询和现场考察(30分钟);3、验收组评议,提出验收意见(30分钟);4、验收组反馈意见建议(10分钟)。时间定于42829两天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四、验收有关要求

1、各基地接本通知后,请认真填写和准备好以下书面材料(供实地考察和报送用),注意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,不得弄虚作假,否则按验收“不合格”处理。

1)《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验收表》(见附件2)一式10份;

2)《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》(撰写格式见附件3)一式10份;

3)《验收表》中要求所填内容的佐证材料原件1套(按所填顺序排列)、复印件2套(按所填顺序装订成册)。

2、市社科基地到期验收实行“优进劣汰”,凡本次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,则直接进入下一轮周期建设,结果为不合格的,将不再保留市社科基地资格。

3、请各基地在422日前将准备好的《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验收表》和《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》各2份、装订成册的验收表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报送我办,并做好验收的实地考察准备。

联系地址:延安路472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9

邮编:310006;电话:85811345

联系人:孙立波、费勤龙

Emailhzskghb@tom.com

附件1:第一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附件1:市社科基地名单.doc

附件2: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验收表附件2:市社科基地验收表.doc

附件3:基地第一轮周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撰写格式附件3:市社科基地建设情况总结报告.doc

 

 

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4310

 

    

杭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    2014年3月10

 

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69号信箱 311121

Tel. / Fax. 0086-571-28861923 wxzxhsd@126.com hznuwxzhxbgs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