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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
来源:作者:刘正平上传时间:2014-03-29

各位老师

  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。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,请各位老师予以重视,按相关规定认真申报工作。现将人文社科处发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  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党的十八大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,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立足浙江,面向 全国,贴近实际,围绕大局,深入研究浙江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。要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的研究,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学科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,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,立足学术前沿,打造当代浙学品牌,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。为干好一三五、实现四翻番,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服务,以丰硕的成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。

二、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

(一)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,详见通知:

http://kyc.hznu.edu.cn/rwskc/tzgg/349457.shtml

 

(二)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,详见通知:

http://kyc.hznu.edu.cn/rwskc/tzgg/349470.shtml

(三)对策类课题申报要求。

      今年对策类课题的申报仍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,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,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,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。

1.申报方式

     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,围绕省委提出的五水共治五措并举,全面深化改革,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、深化法治浙江建设、提高依法治理能力,浙江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等重大主题,围绕改革、发展、稳定中的现实问题,深入开展调研,掌握第一手资料,进行科学分析,发现真问题,找出真答案。

      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(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)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四份(包括电子版)。

2.受理及立项方式。

       省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申报,并委托专家进行筛选鉴定。根据省社科联《社科成果要报》采纳摘编及领导批示或部门 采纳情况,结合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意见,给予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等立项等级。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,在研省部级(含)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 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。采用上下半年分期立项,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立项的5月底,下半年立项的11月底。 

(四)基础理论研究、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要求。

1.基础理论研究。

     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,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,分学科自主选题,自由申报,但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(工具书)或论文,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。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,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、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。

2.后期资助课题。

     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、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,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,要求达到本学科 领域先进水平,无知识产权纠纷。学术译著、工具书、论文(论文集)、教材、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。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,不得以完 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。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,不能擅自拿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,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;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 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,省社科规划办可保留其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,但要追回所有资助经费。 

(五)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(第二批)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,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,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,此类课题单独评审,指标单列。 

(六)水文化专项课题研究。

      围绕省委、省政府五水共治等重大部署,配合中国梦想·美丽浙江主题宣传活动,今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特设立和组织水文化专 项课题研究。研究重点为:治水的机制体制、五水共治与经济转型、五水共治与生态文明、五水共治与新型城镇化、国际治水案例借鉴、浙江治水历史、水文化与浙 江文明发展等。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,在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各个方面,从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个层面进行课题设计和研究。成果形式根 据研究类型确定,基础研究为专著和论文,应用对策研究为研究报告。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。 

三、评审规则

     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。基础理论研究、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,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, 未获得前一档课题的项目,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。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,申报时不必注明是否申 报重点或一般课题。 
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
      1.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,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,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社科院报送全部申报材料。

      2.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,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。课题经费分期拨付,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%

     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(出版经费)。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、统一出版。 

五、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

      1.个人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基础理论研究和专项课题需提交《课题申报表》(一式2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一式11份);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、成果打印稿4份(A4纸双面打印,胶装,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)、成果介绍4份(4000字以内);申报对策类课题需递交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(3000字以内)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4份(包括电子版)。重大课题按通知要求递交申报材料。

      2.各单位的重大课题和其他课题《汇总表》各一份(附电子文档)

      3.申报表、活页一律使用A3纸,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。

      4.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415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     5. 该项目请进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备案,否则申报无效。

 

人文社科处联系人:徐莺、徐辉

 

联系电话:28865131

Emailskchznu@163.com

 

地点:仓前校区恕园3-1011

 

省规划办联系人:徐丹彤、叶德清、王三炼

E-mail:zjssklghb@vip.163.com

联系电话:0571-87050492870503195870532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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